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簡稱“全面二孩”或“全面兩孩”)。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明確“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1年11月,中國各地全面實施雙獨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中國實施單獨二孩政策;
2015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實施全面二孩政策。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全會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
2015年12月21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規定,生育一孩或兩孩的夫妻均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扶助的失獨家庭,將繼續獲得扶助。
2016年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對全面兩孩實施后可能遇到的疑問予以進一步明確。根據決定,我國將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