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廣東省醫保局發布《廣東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保險合并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今年年底前將實現這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兩險”合并實施,是否意味著“五險一金”變成“四險一金”?女性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障待遇會有哪些影響?用人單位成本會增加嗎?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什么是生育保險?在女性因懷孕和分娩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這樣由國家立法確定的社會保險制度,就是生育保險。
目前,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可以包括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等。女職工在分娩后提供相關資料,由參保單位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
在廣東,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前者主要是女職工在孕產期因懷孕和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比如規定檢查的費用,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藥物費等;后者按月發給用人單位,計發公式是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
從這公式可看出,生育津貼多少取決了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高低和產假的長短。目前,廣東產假順產是178天,剖宮產則為208天。
“兩險”合并實施是否意味著“五險一金”變成“四險一金”?不用擔心!雖然在繳納社保的名目上確實減少了一項,但《意見》明確指出,“兩險”合并實施要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繼續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執行。
而對于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其生育醫療費用按職工醫保規定標準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用人單位成本不會增加
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目前生育保險不需要個人繳納費用,是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繳納比例不超過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只要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員工在生育期間就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兩險”合并實施后是否會增加單位用人成本?《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兩險”合并實施后,將統一基金征繳管理,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醫保費率。
比如原來單位繳費費率,職工醫保8%,生育保險0.8%,這樣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為8.8%。總體單位繳費率和合并實施前保持一致,用人單位的成本不會增加。
“兩險”合并實施后,生育保險基金將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同時,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要將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重點摸清原來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人群,實現應保盡保。
生育醫療費用異地就醫也將直接結算
除了實現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意見》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兩險”合并后,將實現統一醫療服務和費用結算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其中,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個窗口辦事、一站式服務”,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臺將并入醫療保險結算平臺,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同時,要積極推進服務信息化,方便群眾通過網絡、手機APP等查詢參保、繳費、待遇、津貼支付、退保等基本信息。
《意見》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廣東各地須統一執行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各市不得擴大;要實現在統籌區內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加快推進生育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大力查處臨時參保、掛靠單位參保等投機參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