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保險合并實施,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社會保障制度,根據《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局研究起草了《廣東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就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公示時間:2019年7月29日至8月9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修改意見,可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意見應當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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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廣東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是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實施兩孩、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同步擴大生育保障覆蓋面,強化基金共濟能力,創新運行管理機制,提升管理服務效能。
(二)主要目標。按照“四統一、兩確保”,即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障待遇不變、確保制度可持續性的要求,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建立適應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優化保險管理資源、促進兩項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二、主要內容
(一)統一參保登記,實現應保盡保。
1. 明確參保范圍。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在職職工(以下簡稱在職職工)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2. 實施精準擴面。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摸清底數,重點摸清原來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人群,促進實現應保盡保。
(二)統一基金征繳,強化共濟能力。
3. 統一基金征繳管理。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醫保費率,在職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根據職工醫保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原則,建立費率確定與調整機制。人員按原職工醫保費率繳費。
4. 規范基金財務管理。職工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及時調整會計核算科目和報表體系,做好基金核算、統計和劃轉等工作。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項目。
5. 加強基金風險預警。建立健全基金運行分析研判機制,制定科學監測指標,對參保人員結構變化、基金收支平衡、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待遇支付水平提高、全面二孩政策后出生率變化等因素對基金運行的影響進行全面評估。加強對基金風險的預警預判,強化收支預算,合理控制統籌基金累計結余水平,確保基金安全、穩定、可持續運行。
(三)統一監督管理,規范醫療行為。
6.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實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時,將生育費用增長率等指標增加到定點醫療服務協議中,強化對生育醫療服務的監控。統一執行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各市不得擴大。
7. 統一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深化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方式改革。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實行按病種分值付費,門診產前檢查實行按人頭付費,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實現在統籌區內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加快推進生育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
8. 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完善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建設,充分利用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強化監控和審核,控制生育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管體系,提高行政監管能力。大力查處臨時參保、掛靠單位參保等投機參保行為。
(四)統一經辦服務,提升管理效能。
9. 統一經辦服務管理。兩項險種合并實施后,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優化管理資源,規范經辦流程,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個窗口辦事、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辦理業務,節約經辦運行成本。
10. 統一信息系統管理。充分利用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臺并入醫療保險結算平臺,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加快服務信息化,方便群眾通過網絡、手機APP等查詢參保、繳費、待遇、津貼支付、退保等基本信息。
11. 完善數據統計分析。健全完善信息統計分析,準確全面記錄生育保險費繳納情況以及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支出情況,確保及時全面準確反映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待遇享受和待遇支付等情況,做好基金收支運行分析。
(五)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12. 明確享受人群范圍。兩險合并后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繼續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執行。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其生育醫療費用按職工醫保規定標準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13. 規范生育保險待遇。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兩項保險合并實施關系到職工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將兩項保險合并實施納入健全完善全民醫保體系工作全局,有序推進相關工作,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二)加強統籌協調。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責任,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完善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金監管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改革,實現兩項保險統一經辦管理;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規范生育醫療服務行為,建立完善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約束措施。其他相關部門要大力配合,協同推進開展工作。
(三)加強制度建設。各地經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細化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地要在深入調查、摸清底數、精確測算的基礎上,根據本實施意見和《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要求,出臺本市兩項保險合并實施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做到與中央和省的改革部署相一致,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配套,與醫療保障重大改革部署相銜接。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廣泛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大力宣傳兩項保險合并實施的重要意義,宣傳解讀合并實施帶來的政策變化和改革紅利,形成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