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的時間和期限如何規定?
答:職工分娩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且單位已墊付生育津貼的,可在其分娩的次月起1年內申請;職工發生分娩費用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且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后1年內申領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