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要求,各地緊密結合實際,陸續在省級層面出臺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根據各地上報的材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養老服務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西藏、新疆等17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這些政策對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養老服務資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認真學習借鑒這些地區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加快建立這些惠民制度,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在省級層面全覆蓋。未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出臺政策。已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做好老年人評估工作,逐步提高補貼標準和覆蓋面,切實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各地建立完善相關補貼政策的情況以及有關工作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附件:
民政部辦公廳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