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深戶個人繳費人員)
辦理依據:市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就醫管理辦法;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新);
數量及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辦理條件:
一、 申請人屬于年滿18周歲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在用人單位的本市戶籍居民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人員;
二、申請人屬于已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生育醫療保險費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
三、參保人未足額繳交或中斷繳交生育醫療保險費的,自未足額繳交或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參保人停止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待遇;
四、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住院從出院日)日12個月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材料:
一、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二、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三、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四、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1份);
五、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六、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七、提供結婚證、戶口本、計生證或計生證明,報銷分娩費用還應提供嬰兒出生證,報銷計劃生育手術費用還應提供節育手術證。
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二)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三)審查批準。
申請受理機關: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分局醫保科。
直屬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綜合大廈13樓;
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綜合大廈3樓;
羅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號物資大廈;
南山分局:南山區南新路3032號;
寶安分局:深圳市寶安2區湖濱路5號社保大樓(區武裝部旁);
鹽田分局:鹽田區海景二路工青婦活動中心;
龍崗分局:龍崗區中心城龍翔大道8031號;
光明分局:光明新區光明大街社保大樓;
坪山分局:坪山新區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號;
龍華分局: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街道碧瀾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咨詢電話:12333,投訴電話:83460096。
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決定機關: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救濟權利:申請人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務(非行政行為)不滿的,可以向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部門投訴;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該行政行為不服,行政相對人有權:
1.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證件名稱:《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自申請人收到之日起有效。不規定有效期限。
效力:經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