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連續3年第5次降低費率 專家解讀
降社保費率不影響社保待遇
2018年11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公布了社保降費率的最新:原定實施至明年的現有政策——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階段性降至1%,將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繼續延續實施。
三年五次降低社保費率
這是自2015年來,國務院連續三年第五次公布社保降費率的政策。今年4月,人社部副部長游鈞曾透露,前4次降費率政策已累計為企業降低成本3150億元。專家介紹,我國自2015年以來,總體的社保費率降低了3.7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也允許在5%至12%浮動區間內自主確定費率。國家近幾年的降費政策確實取得了很大成效,也受到了企業的普遍歡迎。
為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擴大,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階段性降至1%的現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繼續延續實施。會議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努力穩定就業的參保企業,可通過減費方式,返還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50%失業保險費;而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保險等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對于社保降費率是否影響社保待遇的問題,專家透露,降費率不會影響社保待遇。未來隨著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成本的變化,各項社保待遇還將逐步提高。
過半企業人力成本超30%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企業所面臨的人力成本過高問題備受關注。在今年年中舉辦的第六屆中國企業社保高峰論壇上,國內知名社保專業機構51社保發布的《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8》顯示,我國社保基數合規比例僅有27%,社保的沉重負擔是很多企業低繳社保的重要原因。所有受訪企業中,有53%的企業人力成本占總成本比重超過30%;其中,有16.27%的受訪企業人力成本占總成本比重高達50%以上。在白皮書連續幾年的調查中,“成本過高”長期穩居企業社保難題之首,企業呼吁在加強合規監管的同時進一步推進社保政策上的減費降負。
為企業減負還將有動作
2018年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召開會議,明確了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這對過去習慣于低繳社保的企業來說,意味著人力成本劇增。一些地區有社保征收單位對企業進行“清欠”工作。湖北一家企業被要求補繳17年社保123167.52元,外加滯納金27668.73元。
2018年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放出聲音: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人社部辦公廳近日也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做好穩定社保費征收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現行各項社保費征收政策。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現行的社保繳費基數、費率等相關征收政策,要一律保持不變。同時,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目前,仍承擔社保費征繳和清欠職能職責的地區,要穩妥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嚴禁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已經開展集中清繳的,要立即糾正,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通知同時指出,人社部正根據國務院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抓緊開展測算分析,提出適當降低單位社保繳費比例、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繳費負擔的具體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