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如何申請生育費用報銷
一、適用人群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全部職工和雇工(以下統稱職工)。
二、適用情形
職工及職工未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職工個人支付,并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次性定額報銷:
1.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 1年的職工,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后 1 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2.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 年的職工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 12 個月后的 1 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3.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后 1 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備注:申請報銷的生育醫療費用應為職工正常參保期間發生的費用
三、申請報銷流程方式—-網上辦理:
參保人在個人網上服務系統https://sipub.sz.gov.cn/hspms/)申請預審核按照系統提示上傳資料,等等待預審核結果收到預審核通過的短信通知后郵寄資料到指定備齊資料到就近的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交。受理后,工作人員對受理業務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逐級審核后作出支付或不予支付的決定。
方式二:窗口辦理;
1.參保人在個人網上服務系(https:sipub.sz.gov.cn/hspms/)中填寫申請表;
2.備齊資料到就近的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出報銷申請;
3.工作人員按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4.受理后,工作人員對受理的業務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逐級審核后作出支付或不予支付的決定。四、申請材料:
(一)職工報銷本人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原始收費憑證(由財政部門印制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加蓋醫院公章);
3.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報銷住院費用的提供匯總清單,加蓋醫院公章);
4.門診病歷/出院小結(門診的提供明確手術方式和休假天數的門診病歷資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加蓋醫院公章);
5.參保人銀行賬號(如辦理了金融卡,默認金融社保卡賬戶);
6.承諾書。
備注:計劃生育信息已實現市內數據共享,在市內已辦理全員生育信息登記的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二)職工報銷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原始收費憑證(由財政部門印制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加蓋醫院公章);
3.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報銷住院費用的提供匯總清單,加蓋醫院公章);
4.門診病歷/出院小結(門診的提供明確手術方式和休假天數的門診病歷資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加蓋醫院公章);
5.結婚證;
6.末就業配偶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7.失業登記證明(蓋當地就業保障部門公章;已開具“市失業登記證明”的可:提供;未就業配偶為在讀大學生,無法開具失業登記證明的,可提供在讀學校的在讀證明);
8.參保人銀行賬號(如辦理了金融社保卡,默認金融社保卡賬戶);
9.承諾書。
備注:計劃生育信息已實現市內數據共享,在市內已辦理全員生育信息登記的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五、待遇標準: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1.產前檢查:提供嬰兒出生”訂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況按本市規定的產前檢查項目及費用標準進行審核報銷,超過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單胎順產:2700元;
3.單胎難產(含剖宮產):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應分娩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終止妊娠的費用參照計劃生育相應項目標準。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1.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每例 36元,含節育器費;
2.流產術(壓吸宮):每例 102元;
3.流產術(鉗刮術):每例 180元;
4.中期妊娠引產術:600元;
5.藥物流產:96元,含藥物費;
6.皮下埋植術:每例 115 元,含藥物費;
7.輸卵管結扎術:每例 240 元,含住院費;
8.輸精管結扎術:每例 120元;
9.輸卵管復通術:每例 2400 元;
10.輸精管復通術:每例 1860 元。
計劃生育手術由財政專項經費支付的,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六、其他
(一)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 1年的職工,正常參保期間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刷卡記賬。
(二)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因醫療事故發生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
2.應當由公共衛生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負擔的費用;
3.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4.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5.、法規、規章規定不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