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關于進一步做好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
深醫保規〔2023〕1號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現將《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附件)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21號)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內跨市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23號)要求,明確有關措施,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備案人群
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按照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后,可以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異地就醫人員分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其中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異地轉診就醫人員、異地急診搶救人員、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后在異地定居并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近期擬在或已在異地同一地區連續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員。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本市用人單位長期派駐異地工作的在職職工。
異地轉診就醫人員,指符合我市轉診規定轉往市外就醫的人員。
異地急診搶救人員,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異地急診搶救的人員。
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指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異地就醫人員。
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待遇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或異地轉診就醫人員按規定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的,按照深圳市醫療保險有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享受直接結算醫保待遇,其中參保人在異地發生的高血壓、糖尿病及參照高血壓、糖尿病管理的門診特病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對于就診醫療機構上傳“門診急診轉診標志”或“住院類型”為“急診”的,參保人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視同已備案,其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本市就醫支付比例的90%直接結算,異地門診醫療費用使用個人賬戶余額直接結算,余額不足的由個人支付。
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按規定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的,異地住院醫療費用跨省就醫直接結算按照本市就醫支付比例的80%支付、省內跨市就醫直接結算按照本市就醫支付比例的90%支付,異地門診醫療費用使用個人賬戶余額直接結算,余額不足的由個人支付。
廣東省對省內跨市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有具體管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之日,參保人按照本通知的規定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待遇,已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