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根據《市保障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號)和相關統計數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人員月平均工資是10205元),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6123元(10205*60%=6123 ),上限為30615元(10205*300%=30615);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鎮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5904元/月的標準計算;待遇償付基數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按155563元/年的標準計算。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
各參保單位:
《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今第358號) 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步廢止256號令。現將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籌資告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應當為其本市戶籍職工參加職工醫保一檔,為其非本市戶籍職工參加職工醫保一檔或者二檔。
二、個人繳費基數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收入,繳費基數設定上下限,上下限分別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
三、參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以繳費基數的8%按月繳納, 其中用人單位繳交6%,個人繳交2%,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以繳費基數的2%按月繳費,其中用人單位繳交1.5%,個人繳交0.5%;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在職職工的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教,繳費比例為0.5%.
五、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三檔的統一調整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檔。
六、醫療保險年度調整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單位可以在10月20日前,為本單位員工辦理職丁基木醫療保險形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