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國家創新型城市總體規劃(2008—2015)》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總體規劃(2008—2015)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期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創新型城市是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柱,是區域創新體系的中心環節。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是深圳肩負的重大歷史使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為加快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圳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復函》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見》等,編制《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總體規劃(2008—2015)》。
《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總體規劃(2008—2015)》是我國第一部國家創新型城市規劃,是我市創新發展的行動綱領。通過本規劃的實施,深圳率先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
一、基礎和形勢
(一)建設基礎。
經濟特區設立以來,深圳率先在改革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奠定了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堅實基礎。
戰略地位。深圳作為全國改革開放“窗口”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始終堅持把創新作為發展的生命線和靈魂,已成為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知識產權示范城市,是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2007年,全市高新技術產品產值7598.8億元,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32.5%,穩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集聚了招商銀行、平安保險等一批創新金融龍頭企業,基金總規模和創投總資本分別約占全國的36%和40%,已成為全國重要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經濟實力。建市28年以來,深圳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全市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6.9%。2007年,經濟總量達到6765.4億元,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四;三次產業結構為0.1∶50.9∶49.0,呈現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良好態勢,高新技術、金融、物流和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60%,四大支柱產業體系初步形成;每平方公里土地產出GDP達到3.5億元,人均GDP達到10628美元,率先突破1萬美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658.1億元,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三。
創新能力。初步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90%以上研發機構、90%以上研發人員、90%以上研發資金、90%以上發明專利來源于企業,華為、中興、騰訊等一批創新型領軍企業迅速崛起。國內外著名大學和研究機構相繼落戶深圳。2007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3.3%,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8個百分點;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量分別為19198件和2170件,均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
創新環境。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氛圍濃厚,全社會創新動力、創新活力、創新潛力得到激發和挖掘。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創新成果產業化水平居于國內領先地位。知識產權保護和標準化戰略有效實施,創新要素市場不斷完善,創新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先后出臺《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促進條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自主創新戰略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定》(深發〔2006〕1號)等重要法規和文件,創新環境顯著改善。
區位優勢。毗鄰香港是深圳創新發展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連接香港的全國最大陸路口岸和便捷的通關為深圳參與國際分工、拓展國際市場、形成國際化產業基地創造了有利條件。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與深圳區域金融中心相互呼應,集聚了國內外金融資源,構建了特有的深港創新金融服務體系。香港國際化高水平大學匯聚了一批創新人才和創新成果,與深圳科研機構和創新型產業互利合作、互動發展,促使深圳成為全國創新條件優、創新能力強的重要區域。
(二)面臨形勢。
21世紀,我國進入了踐行科學發展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歷史階段。深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既要應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競爭的外部壓力,又要順應新時期以創新促發展的內在要求。
經濟全球化加劇了創新資源的爭奪和重新配置。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推動了創新要素的跨國、跨區域流動和整合,創新資源已經成為全球競爭的焦點。創新集聚效應日趨明顯,全球區域性創新中心正在形成。發達國家日益加強對技術的壟斷,利用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標準制定等手段,控制關鍵技術,限制創新成果外溢。國際產業轉移由制造環節向研發中心、營銷中心、地區總部等產業鏈高端延伸。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對城市創新發展,既帶來了尋求發展新資源和增強發展新動力的歷史機遇,也帶來了在競爭中被邊緣化的嚴峻挑戰。
技術突破和產業融合拓展了創新發展空間。技術和發明孕育著重大變革,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周期不斷縮短,新一輪科技革命呈現群體性加速突破態勢。基礎研究與技術進步相互促進,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相互滲透,重大創新在學科交叉領域不斷涌現。網絡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和廣泛深入的應用,促進科技要素與相關產業的相互融合,拓展了創新發展的新空間,催生出新的商業模式,創造出新的產業形態,為建設創新型城市提供了重大契機。
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為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創新是人類進步和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國家出臺的中長期科技規劃及一系列配套政策,為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國家推出的一大批科技重大計劃、重大專項,為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了項目支撐。國內先進地區都開始以創新促進發展方式真轉真變,區域創新競爭的態勢正在形成,極大地激發了創新活力,城市創新發展進入了嶄新階段。
創新已成為深圳實現新一輪發展的迫切要求。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使深圳更早面臨了空間、資源、人口、環境等發展要素的制約,突破傳統的發展道路極為緊迫,創新發展的要求更為強烈,亟待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迫切要求深圳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進行全方位的創新。創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保持旺盛的創新生命力,發揚創新的銳氣,是新時期深圳繼續當好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排頭兵的內在要求。
同時,還應當清醒地看到,深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仍然存在著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源頭創新能力比較薄弱,關鍵核心技術缺乏,高端創新人才不足等亟待解決的問題。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圳必須牢牢抓住當前的重要戰略機遇,順勢而為、乘勢而上,搶占創新制高點、把握發展主動權,使創新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第一動力。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實施國家自主創新戰略,進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強烈的改革意識,以更加進取的開放理念,以更加開闊的國際視野,創新發展方式,廣聚創新資源,優化創新環境,提高創新能力,在創新中轉型、在轉型中躍升,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創新,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在創新型國家建設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則。
開放創新。堅持開放互動、創新發展,依托區位優勢,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深層次參與全球創新合作與競爭,進一步擴大開放,積極推進先行先試,探索開放式創新之路,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中心。
價值提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創新增值為導向,推進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建設,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積極參與國內外重要標準制定,促進技術和產業向價值鏈的高端延伸,提升附加價值,增強國際競爭能力。
空間拓展。堅持現實和虛擬相結合,大力拓展多維發展空間,以創新土地資源利用方式釋放土地空間,以協調區域創新功能開拓合作空間,以開發利用互聯網技術發展虛擬空間,以融合催生新生業態創造產業空間,提升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空間承載能力。
資源集聚。堅持廣聚創新資源,海納各類創新人才,吸引全球創新資本,支持國內外研發機構落戶深圳,加快創建國家級創新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不斷優化創新資源配置環境和服務體系,建設集聚創新資源的高地。
產業優先。堅持產業第一,突破重大共性和關鍵產業技術,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和高端服務業,培育扶持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完善創新產業鏈,優化產業結構,構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
協調推進。堅持全面創新、重點突破,從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全局出發,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統籌協調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源頭創新的關系,科技產業創新與社會文化創新的關系,中長期發展戰略與近期建設目標的關系,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總體目標。
規劃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發展方式、體制機制、科技、產業、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全面創新,率先建成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國家創新型城市,成為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創新中心。
力爭用2—3年時間,建成一批知識創新基地、技術創新基地和公共創新服務平臺,啟動實施一批重大創新計劃和專項工程,培育壯大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創新中介服務機構,自主創新的區域影響力初步顯現。至2010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以上,每萬人口年度專利授權數量達到22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5%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1.1萬億元以上。
再用5年時間,建成若干高水平研究生院和大學,聚集一批高水平研發機構,擁有一批國際化創新型領軍人才,形成一批跨國創新企業,建成國際化高技術產業基地,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創新水平處于全國領先地位。至2015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5%以上,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每萬人口年度專利授權數量達到32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0%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2萬億元以上。
三、主要任務
深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要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以發展方式創新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為重點,以社會文化創新為依托,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現新一輪跨越式發展。
(一)發展方式創新。
創新發展理念,以自主創新為動力,開辟生態循環新路徑,拓展多維發展新空間,優化經濟結構,突破資源制約瓶頸,實現發展方式的真轉真變。
1.促進發展動力向創新驅動轉變。著力集聚國內外高級生產要素,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經濟發展從主要依靠資源消耗向依靠科技進步、者素質提高、組織管理創新轉變。著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大政府對基礎研發的投入,實現從技術引進和應用研發為主向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轉變。著力推動價值創造,提高產業增值能力,實現產業鏈和價值鏈由中低端向高端攀升。
2.促進發展空間向多維領域拓展。破解創新城市發展的空間瓶頸。加快深圳“數字城市”建設,積極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網和下一代互聯網,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推廣電子商務應用,拓展城市發展的虛擬空間。把握國際產業轉移的有利時機,促進產業技術相互滲透融合,催生新產業和新業態發展,拓展城市發展的產業空間。積極參與國際分工,面向全國發揮服務與輻射帶動作用,拓展城市發展的合作空間。進一步加強土地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加大異地產業園開發建設力度,拓展城市發展的土地空間。
3.促進發展路徑向生態循環轉變。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是創新型城市的重要特征。健全資源節約化長效機制,全面加強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建立生態環境資源帳戶,對重點行業開展生態化調整,對新興行業和新建園區實施生態化定位,對傳統產業進行生態化改造。推行循環型生產模式,構建生態化循環型產業體系。深入推進環境友好型機關、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和綠色家庭等創建活動,建設充滿活力的可持續發展生態市。
4.促進經濟結構向協調均衡轉型。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是城市創新發展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產業高端化,加快發展知識經濟和服務經濟,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和高端服務業協同推動經濟增長的產業結構。積極擴大消費需求,穩定投資需求,優化出口需求,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同拉動經濟增長的需求結構。鞏固外向型經濟優勢,強力拓展國內市場,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形成內外源經濟協同發展的市場結構。
(二)體制機制創新。
進一步解放思想,著力突破制約創新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創新體制機制,激發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成效。
1.完善創新主體動力機制。健全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協同機制,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優化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充分調動大學和科研機構創新的積極性,打造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促進創新成果轉化。發揮政府科技投入對社會創新投入的引導和杠桿作用,豐富全社會創新活動的資金來源,健全創新主體對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機制,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完善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建立創新資源優化整合機制,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政策支持和資金引導,加強創新資源的規劃和布局,促進創新資源的集成與整合。健全創新資源共享機制,鼓勵創新資源開放共享,促進公共創新資源使用的公開、公平和社會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組織等中介機構在創新資源配置使用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產學研的緊密合作。
3.完善創新激勵保護機制。健全創新人才激勵機制,營造廣納群賢、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人才發展環境。優化利益分配機制,鼓勵技術、知識、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聯合打擊侵權行為,規范市場秩序。建立信用監督機制,促進社會信用自律,保護創新活動。
4.完善政府管理服務體制。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精簡行政層級,制定支持創新、服務創新的政府考核制度,建立高效服務型政府。深化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政府科技管理決策程序,健全聽證公示、社會咨詢、專家論證和效果評估制度,提高創新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深化社會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義務教育、服務、基本、社會保險等社會基本公共服務保障體系,為創新活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環境。
(三)科技發展創新。
推進科技進步與創新,彌補創新發展薄弱環節,加快創新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科技基礎研發、應用技術開發、技術成果產業化的良性互動發展,完善創新鏈條,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1.加強基礎研發能力。發展與創新型城市相適應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科技領域,布局建設若干具備國際先進水平的科研基礎設施。充分利用國內外資源,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機構,吸引一批高水平創新人才從事基礎研究。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提升深圳源頭創新能力。
2.提升技術開發能力。深化產學研合作,在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數字化裝備、醫療器械、環保節能等領域,新建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實現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的重點突破,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創新研發能力。
3.提高技術成果產業化能力。根據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發展戰略,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推動應用研究成果產業化。梯度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效益好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和骨干企業,促進創新產業跨越式發展。
4.構建創新平臺體系。構建以提供研究開發前沿性技術、重大共性和關鍵技術為主的技術研發平臺,以提供檢測、試驗條件為主的檢測實驗平臺,以提供科技文獻、標準、情報等信息服務為主的科技信息平臺,以提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為主的技術轉移平臺,為創新活動提供服務。
5.完善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完善股權、產權、知識產權交易體系,大力培育上市資源,推動創新型企業上市融資。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推廣集合型發債模式,支持創新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擴大債券融資規模。健全社會信用服務體系,完善自主創新擔保和再擔保體系。鼓勵金融產品創新,強化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服務功能。
6.打造科技合作體系。科技合作是開放式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要途徑。加強深港科技合作,推動兩地科技資源實現共享,促進兩地人才、研發、服務、產業等資源的融合互動。吸引國內外科技創新主體來深創辦各種形式的創新機構,支持本市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國內外科技交流和合作,鼓勵其“走出去”建立研發機構。
(四)產業發展創新。
立足現有優勢,催生新生業態,發展新興產業,搶占產業的制高點,打造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型、總部型的現代產業體系,全面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增強創新型城市的產業競爭力。
1.培育新興產業和新生業態。大力培育新一代移動通訊、下一代互聯網、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打造高新技術產業新的經濟增長極。積極培育基于互聯網的空間信息服務、現代物流、數字內容、軟件外包、電子商務、增值服務、動漫游戲等新興服務業,著力提高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積極推動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的融合滲透,重點支持由網絡技術和通信技術催生的新生業態。
2.促進產業鏈價值鏈高端化。繼續推動計算機和軟件、電子元器件、通信設備、數字視聽等高新技術優勢產業做大做強,加快超大規模集成電路、新型平板顯示等技術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制造項目的引進合作,推進電子信息產業鏈向高端延伸。加強企業聯合,建立產業聯盟,促進人才、資金、技術、知識產權的集聚和共享,掌握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 ,培育企業品牌和區域品牌,推動價值鏈向高端延伸。加快傳統企業的信息化改造,大力發展數字化裝備,促進生產技術和生產方式向高端轉化。
3.推動產業集群優化升級。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帶和高新園區的規劃建設力度,建設產業生態、人文生態、環境生態等三態合一的高科技生態社區。全力推進高技術產業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和優勢傳統產業基地建設,形成具備大規模生產能力和高水平研發能力的核心區域,以行業龍頭企業帶動中小型企業專門化發展,形成產業鏈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結構合理的產業集群。
4.推進產業組織創新。引進國內外企業集團總部和區域性總部,鼓勵在深圳設立物流、采購、研發、和服務中心。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骨干企業在已形成產業優勢基礎上,進一步向規模化、國際化方向發展。促進大企業發展,培育一批本市企業進入全國五百強,一批進入專業領域世界五百強,一批進入世界五百強。
(五)社會文化創新。
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諧,培育創新文化,提升城市文明素質,推動創新要素協調發展,為創新發展打造宜居宜業的社會文化環境。
1.提高公眾創新素質。大力發展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科普事業,加強科普設施建設,繁榮科普創作,增強公眾科學素養。加快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改革,合理開發利用校內外資源,培養青少年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支持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辦學,擴大職業教育和培訓的規模,滿足產業發展的技術人才需求。以新建和引進相結合,促進高等教育的跨越式發展,培養創新創業人才。
2.弘揚特區創新文化。繼承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傳統,發揚移民城市“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文化特性。樹立以市場觀念、開放觀念、創新觀念和競爭觀念為特色的文化價值觀,進一步塑造和提升城市的創新精神。在城市景觀和網絡宣傳等領域,融匯展現城市創新文化。大力推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創新,提升城市整體功能和形象。
3.強化社會創新服務。推進社會公共服務內容多樣化,實現公共資源均衡化發展和優化布局。促進社會事業供應主體多元化,滿足社會群體多樣性和多層次需求。規范和發展社會組織,促進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領域發揮積極作用。發揮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確保公共財政向公共事業等民生領域傾斜。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慈善事業共同形成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消除創新發展后顧之憂。
4.推進城市管理創新。提高創新型城市的管理服務水平,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人居環境。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行土地出讓彈性年期制度,促進土地資源循環利用。實施多元聯動的綜合開發模式,合理確定開發建設時序,優化城市開發建設方式。鼓勵市民參與城市管理并形成互動,加快數字化城市建設,建立科學、嚴格、精細、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完善產業集聚區治安、交通、教育、醫療等配套環境,建設國際化商務中心區和高標準國際住宅區,滿足創新人才工作生活需要。
四、重大工程
實施基礎能力、應用能力、科技計劃、新興產業、高端產業、產業服務、創新支撐、城市空間、創新文化和開放合作等十大工程,努力完成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任務。
(一)基礎能力工程。
加強高水平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和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構建知識創新體系,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提升源頭創新能力。
1.高等院校建設。加快南方科技大學建設。加強深圳大學在信息通訊、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生物制藥、醫療設備、臨床醫學等重點領域的學科建設。完善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南開大學深圳金融工程學院等大學城內高等院校的管理體制。繼續辦好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和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支持建設深圳富士康工業工程管理學院、深圳創意設計學院等民辦院校。
2.研究機構建設。加快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發展,以信息技術為基礎,開展先進制造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依托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組建深圳產業創新研究院,重點開展產業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關鍵技術集成、新興產業孵化技術開發等工作,先期建設能源、材料、精密儀器、生物醫學、自動化等五個研究所。推進深圳華大基因研究院建設,建立基因組科學工程技術體系,構建測序和信息分析中心、基因組科學數據中心、醫學新產業研發中心。
3.重點實驗室建設。依托深圳大學、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深港產學研基地、深圳航天科技創新研究院等,推進高新區重點實驗室群建設,加快虛擬大學園重點實驗室平臺大樓等一批基礎設施建設,吸引國內外院校的重點實驗室分支機構、研發中心進駐。依托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大學研究生院和醫學院、深圳大學城、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等,推進大學城片區重點實驗室群建設,力爭到2015年擁有9-10家國家重點實驗室。
(二)應用能力工程。
加快創新價值實現,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應用技術創新體系,打造以中介為載體的公共技術服務體系,提高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1.工程研發平臺建設。提升集成電路和軟件、新一代移動通信、下一代互聯網、數字音視頻、先進計算、生物制藥、醫療器械、衛星產業、新材料等領域的工程研發能力,全力推進平板顯示、閃聯、數字音頻、電子信息產品標準化、移動通信系統技術等國家工程實驗室落戶深圳。到2015年,力爭新建10—15家國家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建15—20家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新建80—100家省市級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2.公共技術平臺建設。依托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組建國家華南超級計算中心,以高性能計算為支撐,為華南地區產業發展提供服務。搭建深圳科技創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配套的專業成套設備、設施。在深圳生物產業基地擴展區建設生物醫藥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生物醫藥業的研發提供技術基礎設施。加快產業集聚基地公共技術平臺建設,構建覆蓋全市優勢傳統產業的平臺體系。
3.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設國家工程實驗室平臺大樓。在深圳國家電子技術工業試驗中心的基礎上,組建深圳國家高技術產業創新中心,加快數字技術園建設,完善創新服務功能,承接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依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組建新的工業產品檢測中心,為企業和科研機構提供測試、校準、認證檢驗和技術咨詢服務。搭建深圳創新資源平臺,實現創新信息資源和政務信息資源的全面共享。
(三)科技計劃工程。
面向產業前沿技術、共性和關鍵技術,組織實施攻關計劃、研發和應用推廣計劃,支持大學、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突破高新技術重點領域的科技“瓶頸”,實現產業發展的前瞻性引導和布局。
1.產業前沿技術重大項目攻關計劃。選擇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優勢領域的前沿技術和有巨大產業化前景的新興技術,在超級計算機、海量存儲、信息安全、射頻識別、基因工程、細胞治療、新型電池材料、納米材料、節能技術、半導體技術等前沿技術領域,組織和實施若干重大項目攻關計劃,加強高新技術重點領域的產業技術儲備。
2.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推廣計劃。在節能減排、資源與環境、新型功能材料、無線寬帶網絡、生物工程、現代服務業、先進裝備制造等領域,選擇若干對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意義、能顯著提高產業競爭力的技術方向,開展一批重大公益技術、產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項目。
3.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建設。在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極大規模集成電路制造技術及成套工藝、新一代寬帶無線移動通信、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新藥創制、重大傳染病防治等8個戰略領域,組織引導大學、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承擔和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有效利用國家的引導性投入,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現科技發展的局部躍升帶動生產力的跨越發展。
(四)新興產業工程。
把握科技革命和產業融合機遇,積極跟蹤技術發展和產業交叉新趨勢,在網絡經濟、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以及優勢產業融合等領域,培育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1.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建設。圍繞軟件和集成電路、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數字音視頻、新型元器件、信息安全、生物醫藥、現代中藥、生物醫學工程、衛星應用、新材料、新能源、節能減排、海洋產業等14個國家高技術產業化專項,到2015年,實施120—150個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加速新興領域中技術應用成果的產業化進程,并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2.網絡信息服務項目建設。以IPv6技術為支撐,建設下一代互聯網信息基礎設施,提升城市網絡信息服務能力。在電子政務、電子商務、數字內容、軟件與系統集成、信息應用、電信與廣電增值服務等領域,培育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新業態,支持騰訊、迅雷、芒果網、網域(中國游戲中心)等一批重量級的領軍企業發展和門戶網站建設。
3.生物產業項目建設。加快邁瑞醫療器械產業基地、西門子邁迪特生產基地建設,在核磁共振、B超顯像儀、臨床監護、生命體征檢測、立體放射治療、腫瘤熱療、保健康復等領域實施一批生物醫學工程項目。加快賽諾菲巴斯德流感疫苗項目建設,推進東部海洋生物產業基地項目進展,重點開展生物制藥、生物能源、海洋生物等一批生物產業項目建設。
4.新能源產業項目建設。加快建設杜邦太陽能光伏電項目,規劃建設新天光電太陽能并網發電站、創益太陽能產業園和風力發電站,大力發展非晶硅薄膜太陽能電池及其關鍵制造設備,實施太陽能光解水制備氫技術研究開發項目,推動太陽能在建筑行業中的應用推廣。
(五)高端產業工程。
支持和引導創新資源向高端產業集聚,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結構的高端延伸、裝備制造生產技術的高端發展和高端服務業的成長壯大。
1.電子信息高端產業項目建設。加快中芯國際8/12英吋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世紀晶源化合物半導體、意法半導體封裝測試、深超光電第5代TFT-LCD面板生產線等項目建設,積極引進意法半導體8/12英吋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7.5代TFT-LCD面板生產線、康寧TFT-LCD玻璃基板等項目,形成較為完整的集成電路和平板顯示產業鏈,促進電子信息制造業向產業鏈高端環節延伸。
2.先進裝備制造業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哈飛標致合資汽車項目、比亞迪汽車研發生產基地建設,實施清潔能源汽車示范項目,在車載信息系統、車身電子系統、底盤電子控制系統等汽車電子領域,實施一批重點項目。加快建設深圳航天國際中心,積極引進微小衛星研發生產項目,推進航天產業化基地進展。加快發展數控機床產業。通過實施一批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在通用和專用設備、航空航天器、交通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及器材、通信設備、儀器儀表等制造業領域推廣數字化裝備、機器人的應用,促進生產技術向高端轉化。
3.高端服務業項目建設。加快福田金融中心區、羅湖蔡屋圍金融中心區、南山金融服務技術創新基地、龍崗金融產業服務基地等的規劃建設。加快中心城區建設,促進“環CBD高端產業帶”的形成。實施高端服務業資助計劃,建設創新金融、現代物流、專門專業、網絡信息、服務外包、創意設計等高端服務業示范項目。
(六)產業服務工程。
進一步強化產業化優勢,加快創新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和國家產業基地建設,促進創新資本和創新產業良性互動,為產業發展提供良好服務環境。
1.孵化器建設。建設一批創新企業孵化器,培育射頻識別、下一代互聯網、網絡電視、高性能計算機等成長性產業。推進留學生創業孵化器建設,完善服務配套功能,滿足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創業需要。
2.加速器建設。加快高新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大工業區生物產業、光明新區光電子產業、招商局科技企業等四大加速器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軟件、數字視聽、新型平板顯示、化合物半導體、生物醫藥、光機電一體化、新型儲能材料等領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3.國家級產業基地建設。加快建設深圳國家綜合性高技術產業基地、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國家軟件出口基地、國家信息產業基地、國家數字電視試驗區和國家集成電路設計產業化基地,發揮產業鏈配套完善、規模化程度高、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優勢,推動高新技術優勢產業集群發展。
4.交易平臺建設。積極推動創業板市場建設,探索建立非上市公司的柜臺交易市場,建設高新技術企業股份轉讓代辦系統,推動具備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股份轉讓。積極推進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華南技術產權交易中心資源整合,并支持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建設輻射全國的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完善創新成果交易制度。
5.投資服務平臺建設。設立深圳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組建中國創業資本投資基金,實施創業投資企業發債工程,加快創業投資大廈、私募基金大廈建設,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設立高端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創新企業的服務力度,探索建立信保貸聯動機制,搭建專門服務于中小型創新企業的貸款擔保平臺。
(七)創新支撐工程。
轉變城市發展路徑,推動循環經濟和總部經濟發展,實施知識產權、標準化和名牌發展戰略,增強城市創新發展動力。
1.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建設。加快推進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建設,實施能源資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開發等循環經濟工程。制定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指引,推進產業園區、集聚基地及上下游企業的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啟動月亮灣、福田保稅區、電鍍線路板工業園、觀瀾高新區等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區建設。
2.區域性企業總部中心城市建設。圍繞四大支柱產業,加快建設高新技術及先進制造、現代金融、現代物流、文化產業總部基地,匯集一批企業總部和運營、研發設計中心,推動綜合型、職能型、成長型總部企業梯隊集聚發展。加快建設傳統優勢產業集聚基地總部功能區,全面推進前海、后海、龍崗區、市光明新區等總部基地規劃建設。
3.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建設。啟動“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提升計劃”,扶持各類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建立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打造知識產權對外運營、合作、交流、宣傳、輻射基地,構建知識產權維護援助體系。完善以原創作品為基礎的版權產業鏈,在創意設計、工業設計、軟件、數據庫、動漫游戲等領域,扶持一批骨干版權企業,培育若干“版權興業”示范基地。
4.標準化體系和品牌建設。實施標準化戰略,全面推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爭取有更多的TC/SC秘書處落戶深圳,培育一批標準化示范企業。加快深圳標準信息館的建設,依托深圳市標準院、深圳市檢科院,建立深圳市標準孵化工程中心,搭建全市標準化服務平臺,為技術標準及聯盟標準研制提供孵化服務。制定品牌推進計劃,建立名牌企業數據庫系統,發布品牌建設年度報告,注冊推廣行業區域品牌,打造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自主創新企業和產品品牌。
(八)城市空間工程。
堅持拓展多維空間的創新發展理念,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工程,開拓虛擬空間,突破創新型城市發展的空間資源約束。
1.城市功能區建設。依托中心區的區位優勢,推進區域功能向企業總部、教育科研、金融支持服務、技術研發及文化創意等高端環節集聚。加快推進光明、坪山、龍華、大運等四大新城建設。重點發展河套地區—福田保稅區、后海金融中心區、前海灣中心區、大學城知識創新區、光明新城中心區、大工業區聚龍山中心區等中心功能區,將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成為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
2.城市更新改造。加快對城中村、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舊工商住混合區、舊居住區的改造步伐,加大零散舊工業區的整合升級改造力度,完善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推進重點地段功能置換。加快閑置土地清理和土地遺留問題處理,結合城市更新改造,為創新產業提供發展空間。
3.城市信息化建設。全面推動“數字城市”建設,加強超高速、高帶寬、廣覆蓋的城市無線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將城市無線網絡與空間地理信息系統、數字身份認證系統相結合,推進無線網絡在城市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程度。
(九)創新文化工程。
加強創新文化載體建設,推動創新文化的提升和凝聚,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營造城市創新良好氛圍,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
1.創新文化載體建設。建設一批具有時代特色和創新精神的標志性文化設施,褒揚深圳著名創新人物和企業。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加快推進深圳科技中心建設,建立科研院所、大學定期向社會公眾開放制度,鼓勵科學家及其他專家學者參與科普創作。設立創新大講堂,辦好“創新中國”深圳論壇以及博士論壇,打造創新理論與創新觀念的重要發源地和傳播中心。
2.文化創意平臺建設。瞄準新一代創意消費群體,推動創意產業孵化器建設,加強文化產業公共技術、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建設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基地。逐步把“文博會”培育成為國際知名的文化產業會展品牌,推動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出口。組建深圳文化產權交易中心,鼓勵和扶持重點文化產品經營公司、拍賣公司進入國內國際市場,構筑海內外營銷網絡。
3.文化產業集群建設。建設一批特色文化產業園區、一批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和著名品牌、一批文化產品交易市場。優化現代印刷、文化旅游、工藝美術行業,提升壯大傳媒出版、演藝娛樂、藝術培訓行業,重點扶持創意設計、動漫游戲、數字內容行業,培育發展游艇研發制造行業,形成創意產業、傳播產業和文化服務產業等文化產業集群。
(十)開放合作工程。
發揮區位優勢,以深港合作為重點,面向全國創造發展新空間,面向世界加快推進國際化,提高吸納和配置全球創新資源的能力。
1.“深港創新圈”建設。依托深港兩地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充分利用兩地創新資源互補性,共同建設高水平公共技術平臺和創新型產業項目。建設深港技術創新合作基地,吸納港資企業研發中心和項目進駐。加快建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產學研基地,吸引香港的科研成果、專利技術到深圳孵化。借鑒和吸收香港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經驗,爭取吸引香港大學等高等院校來深合作辦學,建立深港高等教育合作與交流的長效機制。
2.深港金融合作。完善深港資金交易基礎設施,促進深港資金交易便利化。爭取使深圳創新型企業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配合香港建設人民幣離岸中心。深化兩地銀行業務合作,提供多元化跨境銀行服務。加強深港證券交易所的合作,推動兩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拓寬兩地保險市場合作范圍,加大對企業創新活動的支持保障。加快推進金融產業后臺服務基地建設,加強與香港金融業在數據處理、備份中心、支付結算等方面的合作。
3.深港基礎設施合作。盡快啟動落馬洲河套地區合作開發,統籌研究制定建設開發方案,爭取國家支持,打造深港兩地新的產業增長極,使河套地區成為新時期深港加強深度合作的重要標志。加快規劃建設深港兩地機場間鐵路快線接駁項目,加快京廣深港客運專線鐵路建設,進一步完善兩地口岸設施,推動深港航運物流合作。加強兩地在生態環境治理保護和監督管理方面的協作,改善深圳灣和大鵬灣水質,提高兩地大氣環境質量。
4.國內區域合作。通過產業轉移和城市功能互補,與周邊城市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系。圍繞區域的特色資源和共性技術開展聯合攻關,形成區域產業協作和戰略聯盟。實施區域創新資源共享、合作組建科技組群、聯合科技創新、科技人才培養等科技行動。加快建設虛擬大學園產業化綜合大樓以及武漢大學、南京大學等產業化基地,推動國家大學科技園發展,強化與內地高校在科技成果產業化領域的合作。
5.國際技術合作。積極承接國際跨國公司研發中心向深圳轉移,探索國際合作新形式,建立規范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管理制度。鼓勵跨國公司來深設立合作研發機構,加快深圳市微軟技術中心、深圳思科技術中心、韓國SKT信息技術合作等項目建設。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政府間多邊和雙邊科技合作項目,支持本市企業跨國建立研發機構。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落實。
1.成立深圳市國家創新型城市領導小組。由市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市發展改革、貿工、科技信息、財政、人事、規劃、國土房產、教育、環保、統計、工商、質監、知識產權、高新辦等部門和各區政府的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領導、統籌協調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設立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聘請的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作為深圳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領導小組的決策咨詢機構,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咨詢和評議意見。
(二)人才支撐。
1.優化創新型人才發展環境。鼓勵高校、科研機構承辦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打造人才需要的學術交流平臺。優化人才創業環境,解決人才醫療保健、配偶就業和子女入學問題。優化人文與安居環境,實施創新人才安居工程,在每年新增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創新人才安居房。改革人才評價制度,營造尊重創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
2.強力引進創新型人才。引進研究開發、經營管理、創意設計、知識產權等領域的人才。實施國際專才計劃,在歐美發達國家和香港地區等統籌設立海外人才聯絡處,設立“海外高級專家特殊崗位”,加大海外人才的引進力度。擴大鵬城學者計劃人數,吸引海內外人才來深工作。
3.大力培養創新型人才。每年組織若干批創新型人才赴港澳臺地區和發達國家的先進城市學習,擴大市突出貢獻專家隊伍。設立創新人才貢獻獎項和針對在校學生的創新獎項,舉辦創新專題論壇和精英大賽,培育和引導城市創新文化氛圍。加快建設本市高等院校,擴大辦學規模,爭取國家支持增加博士點和碩士點數量,擴大人才培養規模。
(三)資金扶持。
1.確保政府科技投入穩定增加。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按照政府科技投入法定增長要求,保證科技經費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財政科技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設立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專項資金,加強我市現有科技資金支持力度,擴大科技資金使用范圍,為重大工程的實施提供資金保障。
2.重點扶持關鍵創新環節。對承擔國家級重大專項、重要計劃和項目的深圳企業和科研機構,給予資金配套。對落戶深圳的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省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資金支持。對關鍵技術的攻關項目、對外開放科研實驗設施的企業和科研院所、對建立技術轉移中心的高校和科研機構給予獎勵。加強對創業投資的政策扶持力度,對落戶深圳的創業風險投資公司給予資助。創新對創業企業扶持方式,探索將政府對創業企業的性資金轉變為投資性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后政府資金所形成的股權退出。
(四)空間承載。
1.確保土地空間供應。創新產業用地優先納入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在每年新增產業用地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創新產業的發展。實施土地出讓彈性年限,縮短土地流通周期,建立有效的土地利用流轉機制。
2.強化存量空間改造。在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中,適度安排城中村及舊商業區、舊工業區、舊工商住混合區、舊工業區的“四舊”改造項目。統一規劃、分批建設改造、定期推出若干創新產業發展用房。
3.支持虛擬空間開拓。制定虛擬空間拓展計劃及相關配套政策,規范虛擬空間管理,培育虛擬空間市場,支持企業參與相關標準研制,推動重大應用成果產業化。
(五)法規保障。
1.完善創新法規政策。推進加快制定促進自主創新、保護知識產權、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等領域的法規和規章,構建完善的法規體系,把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
2.完善政府采購政策。推動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并制定相關的配套文件。政府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產品要實行優先采購,把本市創新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優先采購目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