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年度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是多少?
(一)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倍;
(二)連續參保時間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
(三)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
(四)連續參保時間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
(五)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
(六)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