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日前在行業內征求意見。根據意見稿,本次基本藥物制度調整包括完善藥物目錄管理機制,基本藥物報銷比例調整,慢病用藥等方面,意在降低群眾用藥負擔、提高藥物質量安全水平。
據相關人士透露,近日相關部門就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調整對行業內人士進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基本藥物目錄調整、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以及基本藥物的采購供給等有了更為詳細的要求,并明確強調,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輸液。
在基本藥物目錄調整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原則上三年調整一次。對于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
上述人士介紹,堅持調入與調出并重,優先調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質量、成本效益比顯著等療效確切的藥品。同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可被風險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優質品種所替代的藥品則是調出重點。
“此次最重要一點是突出藥品臨床價值。”一位業內人士說,相較于前兩輪的制度調整,此次制度要求將基本藥物列為公立醫院的首選。
意見稿提出,醫院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目錄的藥物進行標注,提示醫生優先選用。同時,處方點評應將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作為重點內容,對于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
對于強調基本用藥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藥大概可覆蓋95%的疾病。“基層醫療是保基本,其療效確切,并具有較高的性價比。‘以藥控費’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做法。”
正因如此,意見稿提出,未來將把基本藥物使用情況與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和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同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優先制定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標準,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臨床診療使用的基本藥物,經過醫保部門的相關程序之后,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對于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本藥物,持續加大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免費向群眾提供。
“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種的基本用藥有可能全額保障或醫保全額報銷。”上述人士說。此前“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就提出,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實行最優惠的報銷政策。
此前,我國在上海、江蘇、廣東、浙江、山東等13個省、24個市(縣)進行基本藥物全額保障試點。針對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將基本藥物作為公共產品以全額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費提供,實現基本藥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
例如,濟南下發的《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部分基本藥物免費使用的通知》提出,從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治療冠心病的基本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中各確定一個品規,由職工醫保基金全額支付。
青島市衛計委發布的《關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免費提供治療部分慢性病基本藥物的通知》提出,由家庭醫生向簽約居民免費提供治療高血壓、高脂血癥和糖尿病的7種基本藥物。
除此之外,關于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機制,采取國家談判、集中招標、陽光掛網等方式分類采購,引導形成合理價格。做好分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推進醫聯體、醫共體和市(縣)域內公立醫療機構上下聯動、集中帶量采購,統一基本藥物采購的品種、劑型、規格,滿足群眾需求。鼓勵腫瘤、兒童等專科醫院開展路區域聯合采購。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此前對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進行動態調整。其中,新申請掛網屬于聯采目錄內的競爭組產品,生產企業(含首次申請企業和已掛網企業)同意遵守福建省相關規定,按低于目錄內本組產品最高銷售限價10%(同時承諾全國最低價)與本組最低實際交易價“孰低原則”確定最終掛網價格予以掛網;已掛網產品通過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依企業申請由競爭組調入非競爭組。
新政重在落實,較之過去各地更需加大執行力度。今年二季度,湖南省曾對2017年度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時發現,該省基本藥物制度建設仍存在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情況,少數地區基藥補助資金分配不合理,資金撥付不及時;部分地區基層藥事管理有差距,不合理用藥情況突出;部分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