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門診大病的報銷比例與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享受門診大病待遇時間與門診大病認定申請時間或醫保機構核準門診大病時間掛鉤,待遇支付比例與連續參保時間掛鉤。
享受門診大病待遇時間與門診大病認定申請時間或醫保機構核準門診大病時間掛鉤:連續參保時間滿36 個月的,從其門診大病認定申請之日起享受門診大病待遇;連續參保時間未滿36 個月的,自市醫保中心核準門診大病之日起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待遇支付比例與連續參保時間掛鉤:連續參保時間未滿12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60%;滿12 個月未滿36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75%;滿36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