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險一檔和二檔參保人住院可以享受哪些醫療保險待遇?
答:一、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部分,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參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待遇及按11.5%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支付比例為95%;
(二)未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比例為90%;
二、參保人住院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內的特殊醫用材料及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安裝或置換人工器官,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按下列規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公布的普及型價格:
(一)屬于國產材料的,按實際價格的90%支付;
(二)屬于進口材料的,按實際價格的60%支付。
三、 參保人住院床位費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按實際住院床位費支付,但不得超過下列規定標準:最高支付金額為市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普通病房A級房間雙人房床位費政府指導價格的第一檔。